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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二)(1/2)

周五下午,陆知非把自己的书留给马晏晏,悄悄地从阶梯教室的后门出去,溜掉了一节选修课。

现在正好是上课的时段,教学楼的走廊里都静悄悄的。陆知非去卫生间换了身衣服出来,帽子一扣,墨镜一戴,脚步飞快。

前面就是楼梯,但是有轻微的说话声和脚步声传来,于是陆知非果断右转,镇静地打开安全出口的门,迅速消失在走廊里。

然而偌大的校园就是一个巨大的战场,该怎么不掉一滴血地从教学楼走到校门口,这是个问题。

在教学楼底楼的角落里,陆知非抬手看了看时间。

现在是下午三点半,天气晴朗,无风。

再过几分钟,动漫社和话剧社的社员们就会分别从这里走过,开始周五的活动。无论他们哪一波人先来,对于陆知非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掩护。

很好,话剧社的人来了,陆知非依旧镇定自若地从角落里走出去,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他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了学校的平面图,这是上一次搞活动的时候他在建筑系那里看见的,从他现在所在的教学楼到门口,足足隔了二十几分钟的路程。

原本商四说要开车到学校里来接他,学校里也不是不能开车,但一想到商四那辆骚包的哈雷,陆知非还是拒绝了。

然而天不遂人愿,他还是被人认出来了。

“咦?那不是服设的系草吗?”

“就是那个人美花娇易推倒吗?在哪儿在哪儿呢?”

“咦?人呢?”

“你们确定那个是他吗……”

……

陆知非知道自己穿成这样被发现是早晚的事情,但那个“人美花娇易推倒”是个什么鬼?在他不经意间又出来的新绰号吗?

所以说好好的美院为什么要跟隔壁电影学院争颜值上的高低?你们崇尚的灵与肉呢?

陆知非加快了步伐,锃亮的军靴踩在青砖铺成的小路上快步前进,没想到又碰到一个熟人。

童嘉树拿着篮球一脸惊讶地看着他,目光扫过陆知非脸上的墨镜,又看到了后面跟着跑的尾随者,立刻一句响亮的“马晏晏”脱口而出。

不愧是学霸童嘉树,脑子转得快得不要不要的。

陆知非快速跑过去了,后面的人一个个都迷茫了?刚刚那人难道不是陆知非?难道是她们看错了?

然而紧接着一个声音的响起,让她们都打消了这个疑虑,“骗人!马晏晏哪儿有那么高!”

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得老远,陆知非脚下一个趔趄,童嘉树投篮歪到了场外,而坐在教室里专心致志开小差的马晏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喷嚏声盖住了老教授像拔丝地瓜的糖浆一样要断不断的声音,也该住了其他同学玩手机、睡觉打呼的声音,老教授很恼火,“那个同学你站起来,回答我十分钟前提出的那个问题。”

马晏晏的脑袋当机了,十分钟前?十分钟前他在哪里?在干什么?

另一边,陆知非终于跑到了校门口,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最惹眼的商四。

商四也一眼就看到了他,充满现代艺术气息的大学校门口,一个穿着黑色军装的青年一路向他跑来。阳光毫不吝啬地洒满了他的周身,墨镜遮着白皙的脸庞装点几分冷酷,武装带勾勒着纤细的腰身,军靴包裹着劲瘦结实的小腿,青春的气息和军装的诱惑都扑面而来。

他在向自己跑来,这样的认知让商四全身的细胞都无比活跃。

陆知非一个箭步跨上哈雷,双手抓住商四的衣服,微喘着气,说:“走!”

商四含笑瞥了一眼后面跟出来的人,立刻发动机车,“坐稳了。”

哈雷载着两人呼啸而去,留下校门口一众人伸长了脖子,捶胸顿足。

“哎我光顾着看了照片都没拍呢!说好今晚要跟隔壁斗图的!”

“那人是谁啊?怎么又又又又把人劫走了!”

“那不是书斋老板么?今天穿这身……我的妈呀,白色长衫、斯文眼镜,配上那身高,我的妈呀要死人啊啊啊啊!”

“厉害了厉害了!”

“那眼镜上还有垂下来的细金链子,妈呀刚刚他看过来那一眼……卧槽卧槽卧槽……”

“黑色军装白色长衫,要说这不是情侣装打死我都不信!”

“他们肯定在搞对象!”

“报警!”

……

隔壁电影学院的人遥遥看过来,脑子里都不约而同地浮现出同一个疑惑:搞艺术的,是不是都特别容易发疯?

与此同时,呼啸而去的远方,正在搞对象的两个人也不平静。

穿着军装的清秀青年,和穿着白色长衫的斯文男人组合,就像是从民国的老照片里穿越到了现代街头,原本就拉风的哈雷在这一刻炫酷得像是宇宙飞船。处处透着反差,处处挠人心肝。

陆知非第一次觉得,红灯是那么的漫长。

从他的角度看出去,商四眼镜上垂下来的细金链子还在晃啊晃,特意用发膜打理过的头发梳得很有范儿,总而言之,浑身上下都散发则一股斯文气。再加上他本身自带的霸气,中和在一起,体现出两个字——败类。

反正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但坏也坏得让人嗷嗷叫。

跟他比起来,特意戴了副墨镜的自己,简直纯良得像被拐卖来的不知道哪个大户人家的二少爷。

这一切,都是商四的阴谋。

从一开始在网上订好服装,到后来在床上趁陆知非迷迷糊糊地时候让他答应穿去化妆舞会,再到现在带着他招摇过市,看商四微微勾起的嘴角就知道,陆知非肯定他已经不知道暗暗盘算了多久了。

到了会场,陆知非和商四的组合倒不显得多扎眼。四周都是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俩除了颜值拔高,论服装可不算出挑。

商四从袖子里抽出把折扇拿在手里,递了邀请函给门口的接待员。接待员看他们两个面生,却没有因此露出什么怠慢的神色。毕竟公司的周年庆典会邀请很多业内的合作伙伴来,哪一个都不是好得罪的。

两人顺利进场,但放眼望去没个认识的人,孟小荃和季宵也都不见踪影。陆知非拿出手机一看,才知道事情不妙。

土地公:季宵还在欢喜山呢。

鹿不知:不是说半个小时前就应该回来了吗?

土地公:那是你们低估了欢喜山这个地方,这里可是妖怪山,普通人类到这里,哪有那么好走的?

陆知非愣了愣,他几次出入都有商四护航,所以压根没有感觉到欢喜山有什么可怕的地方。而孟小荃买下了欢喜山的开发权,山上的妖怪都对他礼让几分,山妖们也护着他,所以也能自由来去。

但是季宵……

土地公:不过你们也别担心,我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的安全还是能保证的。只是时间上要慢一点。

鹿不知:好,我知道了,这里交给我。

陆知非放下手机,商四正好递过来一杯果汁,“出问题了?”

“季宵还在欢喜山,回来的时间可能会晚。”陆知非说着,目光扫过灯光打得略有些暗的会场,通向后台的门口,孟小荃的身影一闪而过。陆知非随即跟商四交换了一个眼神,“我去看看。”

此刻的孟小荃步履匆匆,她雷厉风行地安排着各项工作,眉头微蹙着,让跟在她身后的那一大帮子人都头皮发麻。

他们跟孟小荃共事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这位老总心里在想什么,他们谁都摸不透。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的季宵,偏偏还请假了。

是的,老板跟前的大红人,如影随形的季大助理,已经请了连续三天的假了。安排舞会的事情原本是季宵在忙的,但他请假之后,这活儿就由孟小荃亲自接手了。

身为老板,孟小荃当然可以把工作派给别人,而不必这么忙活。但季宵对他的离去没有作丝毫解释的行为让孟小荃感到一丝烦闷,她需要做点什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然而无论她怎么忙,季宵去了哪里、去做什么,这两个问题还是盘绕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别看她现在西装革履精英气场四溢的样子,其实她现在就想坐下来抖腿。季宵那个混蛋到底死哪里去了?才不过三天,为什么好像过了三年?

停下来仔细想想,这几年她好像真的没有跟季宵分开过哪怕一天。即使是在山上,季宵的短信也不会断,甚至……后来证明他每次都在山脚下守着。

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一个消息都不来。

“孟总?孟总?”秘书略显担忧的声音把孟小荃拉回现实,她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着走着停了下来。而其他人,都一脸奇怪加担忧地看着自己。

孟小荃一瞬间明白了什么,心里叹了口气,有些烦躁地让人都散了。恰在这时她看到了远远走来的陆知非,脸上才露出笑意来,“你来了。”

两人避过喧闹的人群,去一边的露台说话。

陆知非看着她身上精致但保守的西装,问:“不去换一身?”

“我是主人,本来就不是来玩的,换什么?倒是你,今天这身很合适啊。”孟小荃笑着,随即神秘兮兮地凑过去,挑着眉问:“商四给你挑的吧?”

陆知非笑一笑算是默认了,然后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了季宵。

孟小荃一听季宵的名字就黑了脸,“还不知道他在哪儿呢。”

“今天是周年庆典,他不来参加吗?”陆知非问。

“谁知道。”孟小荃说着,忍不住又从口袋里摸了根烟出来点上。刺鼻的味道沁入肺腑,有些呛人,孟小荃缓缓地呼出一口气,看袅娜的白色烟雾给晚霞中的落日也笼上一层薄纱,沉默了片刻,说:“这次好像真的搞大发了。”

陆知非不解,孟小荃就问:“你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投资最具风险吗?”

陆知非摇头,虚心求教。

孟小荃掐灭了烟头,撑着下巴靠在栏杆上,说:“是谈恋爱啊,我发觉我好像真的喜欢上季宵了,而且是特别厉害的那种。你看过狗血八点档里那种为了千方百计想要得到男主角的妖艳女配吗?我就是。”

陆知非:该说什么好呢,爸爸。

思考了一下,陆知非说:“其实现在观众的口味都变了,妖艳贱货比清纯小白花更受欢迎。”

孟小荃点头,“说得有理。”

“所以你打算什么时候告白吗?”

“你这个问题跨度有点大啊。”

孟小荃也拿不定主意,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把季宵推倒,这也比较符合她的行事作风,但一个巴掌拍不响啊。

“对了,你跟商四是怎么在一起的?”孟小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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